構件式玻璃幕墻屬于框支撐玻璃幕墻,是我國工業與民用建筑應用頻率較高的一種玻璃幕墻,它作為建筑物外圍護構造是建筑物整體的一個重要組成局部,其各方面的技術性能都有較高的請求,如抗風性能、水密性能、氣密性能、防火性能、保溫性能。
隔聲性能等都有相應的詳細請求,其中幕墻的防火性能關系到整個建筑物消防防火的人身生命財富平安性問題,更應該惹起工程技術人員的極大注重,玻璃幕墻防火設計的根據構件式玻璃幕墻在框支撐玻璃幕墻系統中有明框、隱框、半隱框等幾種構造方式。
防火設計首先應依據工程建筑設計的防火規范、防火等級及特定的施工闡明請求停止設計,依據行業《建筑設計防火標準》(CB50016-2014、《建筑幕墻》GBT21086-2007、《玻璃幕墻工程技術標準》JGJ102-2013、《玻璃幕墻工程質量檢驗規范》JGJ/139-2001等的相關標準、規范請求停止設計。
玻璃幕墻的立面分格設計應依據土建工程的建筑設計立面分格圖,分離防火平安、主體構造特征及各方面要素綜合思索,必要時停止恰當的調整,應熟習系列圖紙及其內容請求,特別是要明白并嚴厲尊照整體工程的防火分區布置,不得隨意改動。
玻璃幕墻防火設計要點建筑外墻在上下層啟齒處如采取實體墻分隔(即窗欖墻),墻體的高度不低于0.8m,否則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實體裙墻或防火玻璃裙墻,其耐火極限不小于lh,其中,樓板厚度以及邊梁高度能夠計入裙墻高度。